指(zi2)的粤语读音及意思

部首: 拼音:zhǐ 笔画:9

读音组一

粤语:
zi2
粤语同音字:
阳江:
tʃi21
阳江同音字:
止、纸、指、、芷、、祉 址 止 旨 纸 芷 砫 祉
释义:
1.手伸出的支体(脚趾亦作“脚指”):手指。巨指(大拇指)。指甲。指纹。指印。屈指可数。 2.量词,一个手指的宽度:下了三指雨。 3.(手指或物体尖端)对着,向着:指着。指画。指南针。指手画脚。 4.点明,告知:指导。指引。指正。指责。指控(指名控告)。指摘。指挥。指日可待。 5.直立,竖起:令人发(fà)指(形容极为愤怒)。 6.意向针对:指标。指定。 7.同“旨”,意义,目的。 指,手指也。——《说文》。一個指頭的寬度稱為「一指」。如:「三指寬的距離」。
例句:
指示, 戒指, 了如指掌指甲, 指纹, 指证, 指控, 指称, 指责, 指挥, 指导, 指派, 指斥, 指标, 指数, 指望, 发指, 千夫所指, 指手划脚, 弹指之间

《康熙字典》解释

〔古文〕𢫾【唐韻】職雉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軫視切,𠀤音旨。【說文】手指也。【易·說卦】艮爲指。 【疏】取其執止物也。【左傳·宣四年】子公之食指動。【疏】一巨指,二食指,三將指,四無名指,五小指。 又【定十四年】以戈擊闔廬傷將指。【註】足,大指也。言其將領諸指。足之用力,大指居多。 手之取物,中指爲長。故足以大指爲將,手以中指爲將。 又【廣韻】斥也。【易·繫辭】辭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【疏】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。 又示也。【禮·玉藻】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。【前漢·蕭何傳】發蹤指示獸處者,人也。【註】指示者,以手指示之。 又【增韻】指麾也。【禮·曲禮】六十曰耆指使。【註】指事使人也。【前漢·賈誼傳】頤指如意。【註】但動頤指麾,則所欲皆如意。 又直指,官名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,衣繡衣,杖斧,分部,逐捕羣盜。 又與旨恉通。意向也。【書·盤庚】王播告之修,不匿厥指。【前漢·孔光傳】不希指苟合。【註】希望天子之旨意也。 又歸趣也。【孟子】言近而指遠者,善言也。【前漢·河閒獻王傳】文約指明。【註】指,謂義之所趨,若人以手指物也。 又美也。【荀子·大略篇】不時宜,不敬交,不驩欣,雖指非禮也。 【集韻】或从月作脂。

详细解释

一、字音・古韵・古文 〔古文〕𢫾【唐韻】職雉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軫視切 直音:音旨 zhǐ 今普通话:指 zhǐ(第三声) 古韵同:芷、旨、止、芷、宔,完全同音。 二、逐条字义白话翻译 1. 本义:手指(手足指头) 《說文》:手指也。 《易・說卦》:艮爲指。疏:取其能執持、止住物件。 《左傳》宣四年:子公之食指動。 疏释五指:1.巨指(大拇指);2.食指;3.將指(中指;4 無名指;5.小指。 又《左傳》定十四年:傷將指。注:足上大拇趾叫將指。 古制: 足:以大趾统领诸趾,称将指 手:以中指统领诸指,称将指 2. 斥、指出、指向 《廣韻》:斥也。《易・繫辭》:辭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 疏:分别指明、指出卦爻所往的方向。 3. 示:用手指点、示意 《禮・玉藻》:君前指畫要用笏板,不可徒手乱指。 《漢書・蕭何傳》:發蹤指示獸處者,人也。 释义:用手指点、指明野兽所在。 4. 指麾、指挥、指使 《增韻》:指麾也。《禮・曲禮》:六十曰耆指使。 释义:年老不必亲劳,指使、吩咐别人做事。賈誼傳:頤指如意。 释义:不用说话,动动下巴神色指挥示意,万事顺心。 5. 官名:直指 直指使者,汉代绣衣执法官,持斧巡查、捕盗,是朝廷特派监察官。 6. 通假:通旨、恉(意向、旨意、主旨) 古籍通用:指 = 旨 = 恉 心意、意图:不匿厥指=不隐藏王的旨意 迎合上意:希指苟合=迎合君主旨意苟且附和 宗旨、旨趣:言近而指遠=言语浅近,旨意深远 文約指明=文辞简约,义理主旨明晰 7. 古义:美、善、得体 《荀子》:雖指非禮也指:仪态、举止美好得体。 8. 异体 《集韻》:或从月作脂古同音通用:指 ↔ 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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